国际空运货物丢失赔偿标准
尊敬的客户:
由于货物在中转和派送过程中会存在海关安检查货扣货、机场退货和目的地派送人员的个人素质等可能导致货物缺失的因素,为了平衡发货人与承运人的利益关系,现我司对货物在寄送途中出现丢件少货等问题的处理通告如下:
1、 建议客户对于高价值货物在出货前购买保险。手机,平板电脑等容易丢失的货物请自行包装妥当,如丢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2、 货物在转运途中丢失、少货的,经我司查实后,按照申报价值理赔,最高不得超过100美元。如果货物在出口前丢失的运费可以退回;如果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丢失的运费不能退回。
3、 如遇海关查货扣货导致货件丢失、少货,我司赔偿标准是:普通货物按照货物运费的3倍赔偿;敏感货物按照RMB30/kg赔偿,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100美元.
4、 丢失的货物在出货时没有申报或者虚报的一律不予赔偿处理。以客户当天提供的运单资料为准,如果货物品名繁多,可以随货提供一份清单以备我司留底。
5、 所有的关于少货或者收错货的投诉必须在48小时内向我司提出,并提供相关的外包装图片和重量记录;超时限不能申诉。
6、 本通告即日起生效。